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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出台“七项扶持意见” 帮助外贸企业缓解疫情影响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南通工商联 浏览: 字体:[ ]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国际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增加,我市外贸企业面临需求短期急剧萎缩、订单延期或取消、国际供应链中断风险加大等严峻复杂局面。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稳外贸工作的决策部署,支持外贸企业渡过难关,全力保重点、稳订单、拓市场,稳住我市外贸基本盘,我市迅速出台“七项扶持意见”,帮助广大企业共克时艰。
一是加强政策落地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政策红利充分释放。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对部分企业实行临时贴息政策,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压降贷款利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根据外贸企业生产经营需要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支持。
三是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外贸企业,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提高返还标准。
四是鼓励外贸企业加大线上市场开拓,对企业线上宣传推广所需费用给予一定补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是支持外贸服务平台建设,鼓励我市外贸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和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企业积极帮助我市实体外贸企业拓展出口业务。
六是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加强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联系,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实施阶段性降费;实施更加积极的承保政策,适度提高风险容忍度,提振企业接单信心;协调其适度放宽理赔条件。
七是完善综合服务机制。发挥市联席会议机制,推进部门联动,协同发力,帮助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