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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市出台指导意见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南通工商联 浏览: 字体:[ ]

近日,海门市出台《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着力构建“亲商、护商、爱商”的良好发展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树立“亲商”理念,建立高效政务标准、健全顺畅沟通机制、践行柔性执法理念。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优化项目服务机制,实施“1220审批服务”。以实现政企沟通畅通化、规范化、长效化为目标,落实政企沟通“组合拳”,实现服务企业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便利化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各执法部门在涉企执法行动中要实行全面“体检”,市委政法委每半年牵头召开一次“涉法涉诉联席会议”,严格执行市场轻微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等。
优化“护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完善融资担保机制、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每月一次开展减税降费、纳税风险大讲堂,实现企业宣传辅导全覆盖。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和信用环境,调整信贷结构,强化银企合作,信贷资源向制造业、小微企业倾斜,缓解企业融资需求,助力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和社会环境。鼓励企业创新创业,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强化企业创新创业资源要素保障等。
营造“爱商”氛围,着力培养企业人才队伍,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弘扬健康企业文化。把企业家教育培训纳入各类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张謇式”优秀企业家培育工程,注重人才储备,培植新生力量,推进“蓝领成长计划”,形成本土的“工匠”集群。认真落实“三个严格区分开来”,健全完善政商交往中的容错纠错机制,制定出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强化示范引导,加强警示教育,鼓励支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担当作为。每年选树一批“张謇式”优秀企业家、科技兴市功臣等先进典型,充分发挥行业劳动模范(工匠)、优秀职工等先锋骨干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积极投身“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的社会风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