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苏通园区建设环保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24日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
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的实施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南通落地转化的关键之年。为积极响应全市“大项目突破年”活动,进一步加强重大项目服务,在守好生态环境底线的同时,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快落地、快建设,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办〔2020〕11号)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牢牢树立“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导向,以“功成必定有我”的坚定信念、“服务只争朝夕”的奋斗姿态,以更坚决的工作态度、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务实的工作作风,聚焦重大项目报批报建、要素资源需求保障等重点方面,推行“一项一策”精准服务,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重大项目范围
重大项目包含以下五类:
1.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通办〔2020〕11号)所列项目;
2. 市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通市2020年市级重大产业项目推进计划表的通知》(通重大发〔2020〕1号)所列项目;
3. 需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项目;
4. 由市级审批的重大项目;
5. 由各县(市、区)审批需市生态环境局协调推进的重大项目。
三、主要任务
建立“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盯到底”的重大项目服务制度,每个重大项目均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及时跟踪掌握项目进展,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实施。
(一)深化“环保领航”,推动项目高标准设计
1. 加强政策宣传。在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落户、环评审批、项目建设、验收投产等各环节向项目所在地党委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招商部门广泛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亮明生态环境底线,形成严守生态环境红线共识。
2. 引领高标设计。积极指导重大项目合理布局,对标国际国内一流工艺、对照清洁生产标准要求开展初步设计,编制环评文本,优化污染物治理方案。
(二)畅通“绿色通道”,推动审批全面提质增效
3. 开展共商共建。与招商部门、各级园区建立共建机制,签订优质高效服务园区经济发展合作框架协议,超前介入招商引资,在项目落户前即结合选址所在园区(工业集中区)产业政策、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等,提前研判项目环境可行性及要素需求。
4. 提升服务效能。推动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常态化,多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实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加强现场调研,按需召开现场推进会,会同各地政府(管委会)及市相关部门现场会商推动问题解决。
(三)当好“环保管家”,优质保障环境要素
5. 完善工作机制。原则上每周调度重大项目环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会办相关问题;每半月召开局重大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产业政策,会商项目推进难点,明确解决途径;每月召开局重大项目服务领导小组会议,听取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会商解决项目服务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6. 强化要素保障。合理调配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要素资源,对占用生态管控空间的项目,指导优化项目选址或协助依程序调整生态管控空间。
(四)实现“全程服务”,指导企业依法依规建设投产
7. 加强沟通协调。加强跟踪指导、畅通信息交流,建立定期汇报沟通机制,对上积极争取部、省各类政策、指标支持,同时加强与地方招商部门、重大项目服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联系,对重大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协调推进。
8. 全程高效服务。做好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积极指导重大项目高标准建设,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项目高质量建成并按时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做到“达产达效达标”。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重大项目是稳增长的“压舱石”,是高质量发展的“强支撑”,是贯彻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深化陆海统筹、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实际需要。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举措到位和服务推进到位;要积极营造重大项目服务“比学赶超”浓厚氛围,努力向服务重大项目先进地区和先进兄弟部门学习、虚心取经,拓展服务思路,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要争创市级机关服务重大项目标兵,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绿色发展环保先行”品牌创建活动,开展重大项目“服务之星”评比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重大项目服务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立新同志为组长的重大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季红星、陆汉勇、万华三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局环评处、综合业务处、自然处、水处、海洋处、大气处、土壤处、固化处、执法局主要负责人,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苏通园区建设环保局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季红星兼任办公室主任,周海军、卜小鹏、章艳清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环评处,负责重大项目具体组织协调与日常调度。
办公室(环评处)牵头动态梳理重大项目推进表,坚持“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紧扣项目开工时间,倒排节点精准推进。加强与市县两级招商部门、重大项目部门对接,及时动态补充完善重大项目库;加强与业主单位、第三方环评机构、各级行政审批部门对接,随时掌握重大项目推进进展,补充工作任务。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及苏通园区建设环保局应参照市局建立重大项目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具体抓、业务科室具体落实,调动一切有利资源为大项目、好项目服务的工作格局。
(三)严格落实责任
将服务重大项目作为年度目标任务内容,列入对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处室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服务重大项目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服务重大项目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的地区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因把关不严、指导不力、办事拖延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